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仲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电信诈骗与个人信息泄露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需紧急采购办公设备为由,通过电话要求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且李某身份存疑后,调取平台聊天记录与监控视频,发现李某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及虚构采购项目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骗取款项,要求公司全额返还;公司辩称转账系第三方个人账户操作,与企业无关,且未授权任何采购事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李某注册信息造假。通过分析转账账户流水,发现该账户曾多次接收类似款项且无真实采购凭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已履行审核义务,张某某提交的聊天记录与监控视频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到对平台用户身份核实义务,需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张某某应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1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熟人诈骗套路,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转账。企业需完善用户身份验证机制,避免因第三方账户使用引发连带责任。电子证据固定要注重完整性与连续性,及时通过公证等方式保存聊天记录和监控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