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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网购平台用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商业交易纠纷,案由涉及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取得联系,对方冒充公司高管要求采购一批设备。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事后发现该平台系虚假注册,且聊天记录显示对方使用伪造的公司文件进行欺诈交易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称系民事合同纠纷,主张交易有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虚假平台注册信息,认定嫌疑人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虚假采购,公司未履行实质审查义务。经质证确认张某某转账时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但公司伪造授权文件构成主要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条款无效

【分析启示】警惕QQ等社交平台冒充熟人诈骗,保存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企业应对合作方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个人交易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信息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