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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贷款资金被追回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贷款资金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为好友。李某以办理医疗养老补贴为由,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并转账贷款审批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APP截图配合操作,累计向李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因提现受阻发现被骗,报警后涉案证据链存在断裂。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流转,且张某某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APP操作截图。某科技有限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承认APP截图中存在公司官方标识。仲裁员结合平台账号注册信息及转账异常情况,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连带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款项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处理规则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网络诈骗处罚规定

【分析启示】建议公众通过官方渠道核实政务信息,发现异常转账及时留存证据。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操作建立预警系统。本案显示,即使证据链不完整,因存在重大过失仍可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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