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虚拟币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养老项目岗位,后遭遇资金诈骗案由涉及虚拟币交易及非法占有目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医疗养老项目招聘信息,对方自称是政府合作单位,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张某某通过网站截图确认对方提供的所谓政府合作网站信息后,将钱款转入指定虚拟币钱包。付款后多次联系该公司未果,发现该网站实为虚构,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交易为商业合作,张某某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付款流程导致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招聘平台对话记录、网站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承认网站信息造假但否认诈骗意图,称张某某自愿参与商业交易。经核查资金流向,发现公司注册地与宣传地不符,且虚拟币账户频繁转出至境外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政府合作关系,利用虚拟币通道实施资金转移,裁决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构政府合作项目,核实企业资质时应查验营业执照与经营场所一致性,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流向追踪,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