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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冒充公检法诈骗要求充值被部分支持

【标题】求职者遭冒充公检法诈骗要求充值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因电商平台账户冻结遭遇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面试后对方以'账户异常需验证资金'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冒充公检法人员威胁账户冻结,后以'先返部分资金'诱导继续充值,最终造成近2万元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招聘存在欺诈,要求退还全部款项;公司称已明确告知需自行核实账户信息,且未直接参与资金操作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双方证据,发现公司招聘流程存在漏洞。张某某提交的支付记录与电商平台后台数据吻合,但未能完整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行为。公司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求职者曾主动询问账户安全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审慎核实义务,需承担部分过错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1.2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以及《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规定

【分析启示】招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账户冻结'等话术陷阱。遭遇资金纠纷要及时保留证据,发现诈骗线索应立即报警。企业需完善招聘审核流程,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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