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维权案
【标题】个体户扫码付款被骗3.5万元维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开展业务。双方因社保医保政策咨询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被要求转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自称社保局工作人员的账号发布'新医保政策需提前缴纳保证金'信息。对方要求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扫码转账,并承诺3日内返还本金。张某某未核实身份便操作转账,后发现该账号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且公司未履行承诺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仅提供支付通道,未参与诈骗,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存在过错。双方对转账凭证真实性及公司是否存在履约能力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固定光盘。公司对验证码操作过程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公司员工存在冒充公职人员行为,但资金流转涉及第三方平台,责任划分存在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分析启示】通过社交平台获取业务时需严格核实对方身份,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第三方支付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建议企业建立员工行为规范制度,避免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