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络借贷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标题】学生网络借贷被骗3.5万元未及时止付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电商平台,案由涉及网络借贷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申请网络贷款,被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账号骗取信用卡支付验证码。诈骗分子谎称需提供验证码才能完成放款流程,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提交,导致约3.5万元贷款资金被转走。因未及时通过公安机关申请紧急止付,款项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尽风险提示义务导致损失,被申请人称已通过协议约定明确告知用户需谨慎操作,且无法控制第三方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平台注册协议、聊天记录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提供用户操作流程说明和风控措施文件。仲裁委重点审查平台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安全告知义务及用户操作痕迹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因申请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止付措施,损失金额酌情认定为约2.8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8条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2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用户亦负有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强化反诈宣传,用户需提高验证码保护意识。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超过48小时止付时限将影响追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