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员工索赔成功
【标题】冒充客服诈骗3.5万元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加盟代理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对方以'总部客服'名义称可提供加盟代理机会。在办理'公共服务资质'过程中,嫌疑人要求张某某通过企业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并多次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及屏幕共享权限。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客服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正常业务往来,否认诈骗行为。双方对转账性质及对方身份真实性存在根本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QQ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及通话记录,确认嫌疑人使用伪造身份信息实施欺诈。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交易真实性,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电子数据及报警记录作为主要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嫌疑人构成诈骗,判令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建议企业主核实合作方资质,警惕虚假客服骗局。个人应留存完整通讯记录,发现账户异常立即冻结并报警。对于已转账资金,需及时收集证据证明对方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