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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婚恋平台投资虚拟币遭诈骗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投资虚拟币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商业交易业务,案由涉及婚恋交友平台中的投资理财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公司采购负责人'的李某。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构采购项目,称需支付保证金至虚拟币账户方可推进合作。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要求下载指定投资APP并转入虚拟币通道,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且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初步认定存在精准信息诈骗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员工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交易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银行流水完成资金流转,否认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与虚拟币通道关联。针对电子数据固定问题,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区块链存证,最终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业务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相关电子数据保全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民法典》第144条关于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交易双方应警惕虚拟币通道风险,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渠道进行商业往来。遭遇精准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必要时申请司法区块链存证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