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银行诈骗提现受阻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银行诈骗提现受阻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平台纠纷申请仲裁,某科技有限公司被指存在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可协助平台提现为由,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后平台账户出现异常,张某某发现资金被分拆至多个陌生账户,无法追回损失。经调查,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提现服务,且存在伪造金融机构文件行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导致提现失败;公司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平台服务协议。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及资金流向责任归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转账凭证及平台数据,张某某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平台截图。公司虽出示内部管理文件,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经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确认资金确经多级拆分后转入境外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诈骗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及第1165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用户需警惕自称金融机构人员的异常要求。发现账户异常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完整支付记录,避免因资金多级拆分导致追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