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银行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获赔

冒充银行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获赔

【标题】冒充银行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骗局员工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借贷诈骗引发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通过微信联系员工张某某要求提供身份证及银行流水信息。随后以虚假采购项目为名,诱骗张某某通过公司财务人员账户进行现金交付,合计约3.5万元。公司伪造金融机构APP截图,谎称资金已用于征信修复,后通过多层转账方式将款项转移至境外账户,导致受害人错过紧急止付窗口期。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该款项系正常业务往来,张某某则认为公司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双方对交易性质及资金流向存在根本性分歧,张某某强调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场景骗取现金交付,公司则称已提供'修复服务'并要求扣除相应成本

【仲裁过程】仲裁庭重点审查了微信聊天记录、现金交付凭证及伪造的APP截图证据。公司未能提供真实采购合同及资金使用证明,财务人员证言与转账记录存在矛盾。仲裁委委托第三方对涉案APP截图真伪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其为伪造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冒充金融机构实施诈骗的行为,判决返还全部现金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结合《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22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警惕'征信修复'等网络骗局,员工应核实交易真实性。遭遇资金诈骗时要第一时间保存证据,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材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避免错过48小时紧急止付期限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