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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QQ遭冒充银行人员骗缴费用

【标题】大学生QQ遭冒充银行人员骗缴费用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高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加盟代理业务,双方因网络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触到自称某银行工作人员的骗子,对方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推荐加盟代理项目。在取得信任后,要求张某某先缴纳3000元保证金,后又以账户冻结为由要求转账1万元解冻。期间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操作,最终约3.5万元资金被迅速转走,公司账户亦被冻结无法提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银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主交易,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及转账凭证,证明对方使用伪造身份实施诈骗。公司仅提供所谓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资金去向。经质证,公司承认未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但声称交易自愿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全部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认定诈骗行为与资金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的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网络冒充身份诈骗,核实对方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高收益投资需谨慎,资金交付前务必确认对方真实身份,保留电子证据可有效维护权益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