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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微信中奖遭婚恋诈骗3.5万元

【标题】学生微信中奖遭婚恋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高校在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婚恋交友APP用户以中奖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林先生'的男子。对方以中奖为由要求其支付3000元'保证金',并诱导下载虚假支付APP。在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后,骗子通过远程操控将张某某信用卡支付的3.5万元转入多个账户。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婚恋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未参与交易,且已按流程配合警方调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截图及银行流水,公司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经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为仿冒平台,且存在诱导用户开启屏幕共享的异常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监管责任,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定罪标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网络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交友需警惕虚假中奖陷阱,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风险提示义务。遭遇资金损失要立即冻结账户并保存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平台运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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