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虚假中奖短信骗转3.5万元
【标题】员工被虚假中奖短信骗转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后,被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收到伪造的'政务短信',称其账号异常需通过指定链接进行'资金验证',并承诺投资理财可获高额返利。张某某按指示向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链接实为诈骗网站,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操作,且已提示风险,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记录、短信截图及招聘平台对话记录,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诈骗链接与公司招聘流程的关联性,要求补充屏幕共享操作的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管理过失,但证据链未完全证明其直接参与诈骗,支持返还部分款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
【分析启示】警惕伪装成政务通知的诈骗链接,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企业需完善员工培训制度,对异常操作及时制止。遭遇诈骗应保留完整证据,通过报警和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