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客服假公检法骗钱遭败诉

婚恋平台客服假公检法骗钱遭败诉

【标题】婚恋平台客服假公检法骗钱遭败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注册会员,因平台客服人员以冒充公检法名义实施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涉嫌犯罪需配合调查'为由,要求其将3.5万元转账至第三方账户。张某某信以为真完成转账后,发现该账户与平台无关,遂向平台投诉。平台虽已封停涉案账号,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服行为符合公司授权范围,也未及时采取拦截措施。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客服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平台辩称客服行为属个人操作,且已封停账号,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平台提供账号管理记录及客服权限证明,但仅能出示模糊的后台截图。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诱导话术截图,证明存在虚假交易场景。平台虽承认客服使用公司名义,但主张张某某未核实账户真实性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张某某对诈骗手段的识别存在疏漏,故裁决平台退还本金2.8万元,驳回其他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损失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建立客服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轻信'公检法'等权威名义。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需结合证据判断用户自身过错程度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