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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养老项目骗取张某某3.5万元保证金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养老项目骗取张某某3.5万元保证金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张某某主张公司涉嫌诈骗,要求返还保证金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宣传的养老项目,被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公司财务人员以'项目升级需补款'为由,通过短信冒充公司领导催促转账。张某某通过企业对公账户分三次转账后,发现平台信息异常且无法联系公司负责人,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平台资质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转账记录及短信证据,确认公司使用虚假平台名称且未披露资金跨境流转事实。公司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明及合同文本,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凭证显示资金流向境外账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行为,裁决返还全部保证金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项目需核实资质及资金流向,警惕以'保证金'名义实施诈骗。建议保留转账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