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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款3.5万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款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某科技有限公司为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账户异常需配合调查'为由,冒充公检法人员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2万元后,对方又称需现金交付剩余款项,遂要求其前往ATM机操作。因未通过平台官方渠道完成交易,张某某错过公安机关紧急止付窗口,最终被骗2.8万元。案发后李某失联,平台未及时介入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员工李某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要求公司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就转账,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平台客服未响应的证据。公司仅提供用户协议文本。仲裁员重点审查李某在平台注册信息及交易通道异常情况,确认平台存在审核漏洞且未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责任,退回张某某2.1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及时阻断。用户遭遇'公检法'要求转账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切勿脱离平台交易。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存完整证据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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