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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婚恋平台用户,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商业交易纠纷,案由涉及合同诈骗及虚拟币转账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公司项目需要资金拆分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进行虚拟币转账。期间李某多次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伪造公司文件诱导张某某完成约3.5万元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报警处理但资金已被多级拆分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虚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未收到款项且交易未通过正规平台,认为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婚恋平台网站截图。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员结合屏幕共享请求记录及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充高管实施诈骗,但因部分资金已无法追查,责令公司协助冻结账户并返还可查实的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1条虚拟资产交易监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熟人诈骗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若参与资金拆分操作,需承担连带责任。建议使用平台官方转账渠道,避免私聊屏幕共享等敏感操作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