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诱导屏幕共享诈骗3.5万元获赔2万
【标题】婚恋平台诱导屏幕共享诈骗3.5万元获赔2万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APP诱导操作,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对方以推荐高收益理财为由,诱导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财富通'APP。在视频通话中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随后以'验证身份'为借口获取其支付宝账户权限。期间李某伪造贷款审批通过通知,谎称需缴纳保证金,最终骗取张某某转账约3.5万元用于虚假投资理财项目。资金流向显示款项被转至第三方账户,APP内无对应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要求公司全额赔偿。被申请人辩称平台仅提供社交功能,具体诈骗行为由用户自主操作,且已提示风险提示条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申请人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APP操作截图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对资金流向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未核实用户真实身份、未有效防范诈骗行为的过错,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平台责任范围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及《网络安全法》第41条关于平台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资质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遭遇要求屏幕共享等异常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操作截图等电子证据,及时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