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至境外账户诈骗案

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至境外账户诈骗案

【标题】冒充公检法诱导转账至境外账户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诱导参与诈骗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网购平台收到自称'公安部调查专员'的QQ消息,称其涉嫌洗钱需立即转账至'安全账户'。诈骗分子伪造对公账户转账凭证,诱导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的APP进行资金跨境流转,共转账约3.5万元至境外账户。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未参与诈骗,且转账操作均通过正规金融渠道完成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银行流水、QQ对话记录、APP操作日志等证据,确认公司账户存在异常登录记录。经司法鉴定,诈骗分子通过技术手段篡改APP界面,使用户误以为系官方办理公共服务事项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需承担30%的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购平台应强化账户安全审核,用户需警惕'公检法'名义的跨境转账要求。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损失扩大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