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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遭遇冒充政府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遇冒充政府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者,因招聘求职场景中遭遇冒充政府部门的电信诈骗,通过支付宝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造成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兼职的广告,通过客服人员添加微信后,对方以'政府补贴审核'为由要求其下载虚假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在骗取信任后,以'保证金'名义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至指定安全账户。期间诈骗分子通过聊天记录诱导其提供支付密码及验证码,最终发现被骗后报警,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难以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被诈骗,公司则辩称已明确告知需通过官方渠道沟通,且其主动提供支付密码存在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信息截图,公司承认存在客服身份认证漏洞但强调张某某未按指引操作。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未履行基本审核义务,且诈骗分子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实施欺骗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5万元损失,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0条用人单位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信息,对'安全账户'等要求保持警惕,发现异常应立即终止操作并报警。用人单位需完善招聘审核流程,防范冒充客服等新型诈骗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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