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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高收益骗局受害者维权难

【标题】婚恋平台高收益骗局受害者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求职时,遭遇冒充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人员的连环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获取内部投资渠道为由,推荐其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参与高收益理财项目。对方通过伪造文件、虚构项目背景,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还要求其在招聘平台注册成为'金融顾问',并多次通过电话要求屏幕共享操作所谓'安全验证'。张某某在6月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导致追查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投资且未收到款项,认为双方属民事合同纠纷。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诈骗行为是否成立及证据证明力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2024年5月至6月期间的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平台聊天记录。公司方质疑转账记录中收款方账户与公司无关,并申请调取招聘平台注册信息。经核实,仲裁委发现公司注册信息造假,但部分证据因保存不善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存在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的行为,但因张某某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且部分证据缺失,最终裁决公司返还部分投资款约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12条关于民事欺诈的认定标准,以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关于身份冒用的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话术陷阱,面对要求屏幕共享、扫码付款等操作要保持高度警觉。建议及时保存通讯记录,发现受骗后48小时内报案,避免因证据灭失影响维权效果。对虚构的'政府背景'项目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切勿轻信非正规投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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