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识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识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案由为婚恋交友场景中遭遇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李某以公司补贴补助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共计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公司离职员工,且李某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张某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冻结相关资金但无法全额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领导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举报,不存在还款意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数据固定材料,张某某提供完整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公司无法证明李某身份真实性。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流水与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
【仲裁结果】公司需赔偿张某某经济损失2万元,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4条用人单位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需警惕身份冒充,及时固定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加强员工行为管理,避免因内部人员违规导致连带责任。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