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以补贴为名骗3.5万元

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以补贴为名骗3.5万元

【标题】张某某被某科技公司以补贴为名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宣传可办理政府补贴项目,被诱导参与资金拆分操作,后公司失联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投资导师'的李某。对方谎称公司有获取公共服务补贴的渠道,承诺可帮助员工办理审批。在李某安排的线下会议中,张某某被要求缴纳5000元'保证金',并提供个人银行流水用于'资质审核'。后公司通过多级拆分方式,以'补贴返还'为名分四次向张某某账户转入共计约3.5万元,最后一次转账后公司突然停止业务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补贴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业务属个人操作,且已通过银行流水完成资金审核,不构成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手机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其与李某的交流存在诱导性话术。公司虽提交了部分资金流向说明,但无法解释多级拆分账户的关联性。电子数据固定报告显示,李某使用公司名义注册的社交账号存在异常访问记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向张某某返还2.8万元,扣除用于平台推广的6000元成本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公共服务名义实施的多级资金拆分骗局,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补贴政策,对要求点击陌生链接的业务保持警惕,及时固定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

分类:公共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