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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网购用户被冒充客服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平台网购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物后收到QQ消息,对方自称'征信中心客服'称其征信异常需缴纳保证金修复。对方要求通过微信转账至'官方虚拟币账户',并发送伪造的征信系统APP截图。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对方以'处理中'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平台投诉,但未及时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对方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辩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不明链接导致损失,且未签订任何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伪造APP截图,被申请人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诈骗行为成立,要求被申请人说明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全部诈骗款项并赔偿维权损失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分析启示】网购需警惕'征信修复'话术,核实官方渠道信息。遇到要求虚拟币转账的客服应立即终止沟通,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平台应加强异常账号监控,防止成为诈骗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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