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采购员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标题】医疗养老采购员遭虚拟币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医疗养老机构采购员,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商业交易为名实施货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医疗设备。对方冒充贷款专员,以需支付保证金为由要求建立安全账户,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骗取约3.5万元货款。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设备且拒绝退款,张某某发现受骗后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商业合作纠纷,称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转账存在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聊天记录、虚拟币支付凭证及平台交易记录,确认公司脱离正规交易渠道操作。公司提交的所谓合同系伪造,张某某提供的证人证言证实其被要求扫码付款过程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货款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社交平台陌生来电诱导转账,正规交易应通过平台完成。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避免通过虚拟币等非正规渠道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