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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员工获赔部分损失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导转账员工获赔部分损失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社保缴纳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添加自称金融专家的李某为好友。李某谎称能帮助修复征信并获取高额收益,诱导张某某向其指定的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资金,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及平台账户信息。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该公司离职员工,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信息泄露,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李某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且已通过社保缴纳保障员工权益,不应承担额外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双方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社保缴纳记录。公司虽提供员工社保缴纳证明,但无法说明为何离职员工能获取对公账户信息。员工提交的平台信息调取申请显示,其账户曾被异常登录,验证码泄露与公司未加密存储相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员工2.45万元并补缴社保,剩余部分由员工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劳动法》第50条及《社会保险法》第5条,认定用人单位未尽信息安全义务与员工未核实身份构成共同过失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保密管理,员工遇类似情况需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网络借贷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金流向,避免多级账户拆分造成的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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