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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诈骗网贷提现款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金融机构诈骗网贷提现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商业交易产生纠纷,案由涉及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可操作网贷提现为由,诱导张某某签订虚假借款合同。后以'银行流水审核'为借口,通过线下街面场景多次电话要求转账,最终骗取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未及时报警,仅保留部分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金融机构身份构成合同诈骗;公司辩称系民间借贷关系,且张某某未按约定完成提现流程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银行流水显示多笔转账至李某个人账户,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证实对方使用伪造工作证。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张某某的虚构事实主张,但指出其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本金约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当事人因欺诈实施民事行为的效力认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伪装身份的金融骗局,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存通话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线下交易更应核实对方真实身份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