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网贷提现款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骗网贷提现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合同诈骗案,某科技有限公司涉事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软件上结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某。对方以涉嫌经济犯罪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网贷提现操作,并伪造合同文件骗取其提供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提现约3.5万元后,被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以完成'退款理赔',后发现李某某身份造假且无真实交易发生。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对接服务,未参与诈骗行为,且张某某主动提供验证码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监控视频确认李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审查聊天记录显示伪造的'办案流程',并核实网贷提现记录与合同文本矛盾点。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协议存在多处明显漏洞,张某某提交的通话录音证实对方冒充执法人员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确认李某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责令退还全部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第13条敏感信息收集限制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中需警惕'执法'类诈骗话术,平台应加强实名认证与资质审核。遭遇要求提供验证码、转账理赔等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报警。本案警示:虚构公检法身份实施诈骗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平台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