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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培训费被判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培训费被判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被以政府培训项目为名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虚构'跨境公务员培训'项目,谎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通过微信诱导张某某向境外账户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职员,且该公司从未开展此类培训项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某科技有限公司抗辩称系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且已提供所谓'培训协议'作为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及微信转账流水,发现李某使用伪造工作证头像。公司辩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但无法提供培训项目真实依据。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对方多次使用'政府内部渠道'等话术诱骗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用人管理过失,李某行为构成职务犯罪,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返还2.45万元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8条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出现的'公职人员'话术陷阱,发现异常转账应立即冻结账户。平台方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企业应完善员工行为规范,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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