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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保证金后资金被转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骗保证金后资金被转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发生纠纷,案由涉及诈骗及资金追回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办理医疗养老项目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3.5万元保证金,并通过伪造的贷款文件诱骗其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扫码付款。款项到账后,李某以'紧急处理'为名要求张某某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失联。张某某发现被骗后立即报警,但因错过72小时紧急止付窗口,资金已被转移至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平台服务,李某行为属个人诈骗,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扫码付款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医疗养老项目宣传资料;公司仅提供平台注册信息。仲裁员重点审查资金流向及李某身份真实性,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曾为该医疗养老项目提供技术对接服务,但未对李某身份进行实质审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损失,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条款,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平台企业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义务,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阻断;个人遭遇诈骗需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注意诉讼时效。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警惕'保证金'等话术陷阱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