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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教育培训被骗3.5万元冒充领导诈骗案

【标题】网购教育培训被骗3.5万元冒充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客户,因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购买价值约3.5万元的线上课程。付款后发现该公司支付宝账户异常,对方客服冒充公司总经理通过电话要求下载指定APP办理退款。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APP无法提现,遂联系客服未果。期间曾多次通过微信与'领导'沟通,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但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不完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事实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失误,且已提供课程服务。双方对转账性质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支付宝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通话录音。公司承认账户曾被他人冒用,但质疑聊天记录真实性。经核验电子证据存证时间,确认张某某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未核实收款账户资质的情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培训费用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导致损失扩大,但主要责任在公司虚假账户操作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民事行为条款,结合《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网购交易应核实对方资质,保存完整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遭遇账户异常时应及时冻结资金并报警,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本案警示:对熟人冒充领导要求下载APP需保持警惕,维权时要注意举证责任分配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