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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冒充领导诱导扫码诈骗员工3.5万元

【标题】企业主冒充领导诱导扫码诈骗员工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电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公司领导的政务短信,称需紧急处理项目资金。对方通过电话指导下载虚假APP,以高收益低风险为由诱导扫码支付。张某某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账户被封停且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企业存在诈骗行为应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员工未核实身份导致损失,且已封停涉案账号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APP界面截图。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错,仲裁委采信关键证据并认定企业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主需返还张某某全部损失,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熟人领导的电信诈骗手段,核实政务信息应通过官方渠道确认。企业需完善内部通讯管理,对异常转账要求及时核查。遭遇诈骗应立即报警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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