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扫码支付培训费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
【标题】老年人扫码支付培训费遭冒充招聘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XX市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为名实施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交媒体刷屏时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广告。对方自称人事主管,通过视频通话要求其先缴纳3000元培训费。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二维码收款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且对方失联。监控视频显示,诈骗分子在视频通话中使用与公司无关的办公环境进行虚假宣传。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个人假冒名义,与企业无关。核心争议在于转账行为是否构成公司职务行为,以及证据链完整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了社交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公司对视频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二维码收款账户异常、视频通话细节及行业惯例,认定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回申请人2.8万元培训费,剩余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社交平台招聘陷阱,转账前务必核实企业资质。建议保留原始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视频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企业需加强员工信息管理,防范被冒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