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者QQ冒充银行人员骗取补贴遭索赔
【标题】个体经营者QQ冒充银行人员骗取补贴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涉嫌网络诈骗纠纷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某银行客服的陌生好友请求,对方以可申请政府补贴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金融APP。在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后,诈骗分子通过屏幕共享操作,诱使张某某在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发现被骗后联系平台客服,但因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导致损失扩大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被骗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主动提供个人信息,认为其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屏幕共享截图、转账凭证及电子数据鉴定报告。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未涉案,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证据认定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诈骗分子需返还全部被骗款项,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资金无法追回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公众需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电信诈骗,遇补贴政策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建议及时留存聊天记录、屏幕共享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并留存转账凭证,避免因错过止付窗口扩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