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要求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元要求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双方因教育培训合同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认识自称某银行客户经理的李某某。对方以'安全账户'为由,诱导张某某下载名为'某某金融'的虚假APP,并伪造采购合同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期间李某某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谎称需核实资金流向。张某某因轻信对方身份,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业务员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款项。公司认为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且自愿转账,应自行承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显示李某某使用伪造工作证,支付宝转账记录证实资金流向异常。针对屏幕共享要求,张某某提交了手机系统录屏证据。公司虽提供员工通讯录,但无法说明李某某权限来源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判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资金安全提示,企业应建立员工权限分级制度。遭遇'安全账户'等话术时,应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发现异常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