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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用户被骗虚拟币客服冒充拒退款

【标题】投资用户被骗虚拟币客服冒充拒退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拟币投资用户,因平台客服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导致损失,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进行虚拟币投资。期间收到自称客服的QQ消息,称其账户涉嫌洗钱需转账至'安全账户'。对方伪造公检法文书,要求其将约3.5万元虚拟币转至指定地址,声称可协助解除限制。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平台介入,但公司以'用户主动转账'为由拒绝退款,并在24小时内将资金转入多个匿名账户完成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返还投资款;公司认为用户未核实身份即主动转账,且已超过报案时效,主张不承担退款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了QQ聊天记录截屏、虚拟币转账凭证及平台客服对话录音。公司仅提供内部客服培训记录,未能说明异常账户操作流程。仲裁员通过比对银行流水发现资金在48小时内完成跨平台转移,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退还张某某虚拟币投资款的70%,扣除平台正常运营成本及用户未实名认证部分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认定平台存在重大过失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警惕'公检法'诈骗话术,平台应完善实名认证和资金监管机制,用户遇异常情况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资金快速转移导致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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