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充值入金遭虚假平台诈骗
【标题】待业人员充值入金遭虚假平台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失业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求职,该公司注册于某市,主营网络借贷服务,被指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招聘广告,声称可提供社保代缴及医保理赔服务。经联系后,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诱导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入金。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资质,且资金被迅速转移至境外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服务平台骗取款项,要求全额返还;公司辩称款项用于项目合作,且已履行部分服务,否认存在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业务资质证明及资金流向明细,其仅出示虚假合同模板。张某某提交网站截图、聊天记录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公司未能有效反驳。仲裁员依职权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数据,确认资金已转入关联公司账户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需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全部入金,并赔偿其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社保医保为名的新型诈骗。保留电子证据及资金流水可有效维护权益,发现虚假平台应及时报警并固定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