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索要验证码诈骗案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索要验证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涉及支付宝转账及补贴补助虚假承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的刘某。刘某以公司补贴补助为诱饵,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进行充值入金操作。在多次电话沟通中,对方要求张某某提供支付宝验证码以完成'退款理赔'流程,张某某先后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刘某身份造假,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刘某系公司员工,其行为属于职务诈骗,要求公司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刘某为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主动转账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录否认关联性。仲裁委依据电子数据固定规则,认定刘某虚构公司身份实施诈骗,公司因未及时更新员工信息构成管理过失
【仲裁结果】公司需向张某某返还充值款项的70%,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公司未履行对员工身份的合理审查义务,构成间接侵权
【分析启示】职场人员应警惕社交平台身份冒充,遇要求验证码及转账时务必核实。企业需完善员工信息公示及反诈培训机制,个人转账前应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及时保存电子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