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被骗虚拟币冒充婚恋对象要求验证码遭索要3.5万元
【标题】大学生被骗虚拟币冒充婚恋对象要求验证码遭索要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招聘求职场景中遭遇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被要求提供验证码,导致约3.5万元虚拟币被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自称某市人社局工作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政务短信链接为由诱导其下载所谓'虚拟币补贴申请平台'。在所谓'婚恋对象'身份伪装下,李某通过视频通话获取张某某信任,以'验证账户安全'为由要求其提供手机验证码。张某某先后三次向平台账户转账共计约3.5万元虚拟币,后发现该平台实为境外诈骗网站,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告知义务,且李某系公司员工,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诈骗行为系个人虚构身份实施,与企业无关,且已通过短信提醒员工注意境外链接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短信截图、虚拟币转账记录及平台备案信息;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并申请笔迹鉴定。经核查,仲裁委确认张某某提供的证据链完整,李某使用的企业工作邮箱与公司内部通讯系统存在关联,认定公司存在监管漏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约2.8万元虚拟币价值,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