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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者扫码支付高收益遭诈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扫码支付高收益遭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求职,因被承诺高收益投资机会产生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应聘客服岗位时,被招聘人员以'内部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诱导。对方通过伪造公司资质文件和虚构投资回报率,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参与'零风险'投资。初期返还1000元利息后,以需补充个人信息为由持续索要资料,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合同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追回投资款;公司辩称系个人私下交易,且已返还部分资金属正常履约,否认与诈骗行为存在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官网截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公司仅提供员工离职证明。经核查,招聘平台注册信息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符,且二维码收款账户与公司无关联,仲裁委认定存在虚构主体实施诈骗的客观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0条对虚假投资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