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加盟骗局受害者成功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加盟骗局受害者成功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接触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人员,被以加盟代理为名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称可代理跨境电商项目,要求张某某缴纳3万元加盟费。张某某通过网贷平台提现3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所谓项目系虚假APP操作,多次申请提现被拒。期间公司要求其提供身份证、银行账户等个人信息用于所谓'资质审核',实际用于洗钱操作。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属自愿投资,张某某则称对方虚构项目骗取钱财。双方对涉案金额性质(系加盟费还是投资款)、资金流向合法性、公司是否构成诈骗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及资金流水凭证。公司提交的所谓'项目资料'经鉴定系AI伪造。张某某提供的监控视频显示其多次被诱导转账,公司业务员承认虚构项目但声称系商业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婚恋平台实施虚假加盟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支付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认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可疑商业行为加强审查,投资者应警惕'高回报'话术。本案显示:1.跨平台诈骗需同步追查 2.电子证据可作为关键依据 3.跨境资金流转不影响诈骗罪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