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虚假培训贷款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虚假培训贷款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引发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联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推销人员,被诱导参与虚构的教育培训项目。对方以可快速通过贷款审批为诱饵,要求其将3.5万元培训费转入指定虚拟币账户。期间多次通过短信要求下载虚假APP并进行屏幕共享操作,张某某因轻信对方承诺未核实资质即完成转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骗取钱财,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商业交易。双方对资金流向及合同效力存在根本分歧,公司未能提供实际培训服务证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12条短信截图及银行转账记录。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但无法证明已履行服务义务。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虚拟币通道异常及短信中诱导性表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构成诈骗,但因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部分诉求未获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贷款审批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老年人应核实企业资质及培训内容真实性,保留电子证据并及时报警,对虚拟币交易要保持高度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