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养老骗局冒充专员扫码转账3.5万元
【标题】医疗养老骗局冒充专员扫码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涉及医疗养老项目资金往来产生纠纷,案件性质为合同诈骗及网络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群接洽医疗养老项目合作,对方自称某科技公司贷款专员。在未签订正式合同情况下,对方以需支付'紧急审批费'为由要求扫码转账约3.5万元,期间多次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报警时资金已通过第三方平台跨境转走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虚构身份构成合同诈骗,要求追回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授权任何人员处理贷款事务,且未签订合同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提供内部通讯录证明无相关授权。经核查资金流向,确认转账金额通过境外平台完成,且聊天记录显示对方掌握公司内部贷款审批流程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因轻信冒充专员的诈骗信息导致损失,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到资质审核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对资金流转的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核员工对外授权权限,个人需提高对'紧急付款'等话术的警惕性。遭遇网络诈骗应及时申请紧急止付,保存完整通讯记录作为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