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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养老项目诈骗案:虚假身份骗取充值入金

【标题】医疗养老项目诈骗案:虚假身份骗取充值入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医疗养老项目产生纠纷,涉及货款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接洽医疗养老合作项目。对方财务人员冒充招聘人员,以项目保证金名义要求充值入金,承诺3个月后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张某某分三次转账约3.5万元后,仅收到1万元返利,后续便以项目调整为由失联。期间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交易,且无实际经营资质。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称系正常商业合作,认为申请人未核实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对方伪造的资质文件。公司仅提供虚假合同模板,无法证明实际履约能力。庭审中双方就项目真实性及资金流向展开激烈辩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记录与通讯证据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使用虚假身份实施诈骗,但因申请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分析启示】商业合作需核实对方资质,警惕高回报陷阱,保存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要求预付资金的医疗养老项目应谨慎对待,发现异常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