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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冒充领导骗3.5万保证金案

【标题】张某某被冒充领导骗3.5万保证金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业务纠纷引发诈骗争议,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公司QQ群收到自称董事长的陌生账号消息,要求其以'教育培训项目保证金'名义转账。对方提供伪造的公章图片,并诱导下载某教育APP。张某某在未核实身份情况下,通过微信分三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对方账户异常,遂向平台举报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的诈骗行为,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该款项为内部商务合作款,且已通过APP完成协议签署,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微信转账流水、QQ聊天记录、APP下架公告及通话录音。张某某提交的电子证据显示,对方要求输入手机验证码后才确认收款,且APP运营主体在案发后被封停。公司未能提供真实合同或交易凭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涉案APP为非法平台,张某某转账行为系受骗所致,公司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QQ群冒充领导诈骗,保存转账记录与聊天截图。企业应核查合作方资质,发现异常账户及时封禁。电子证据需通过可信时间戳等技术手段固定证据链。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