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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采购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采购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因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某科技有限公司需紧急采购设备为由,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伪造合同协议,通过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转移款项,导致张某某账户被冻结。公司未实际开展采购业务,亦未授权相关操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采购及资金拆分行为,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辩称款项系个人行为,且已签订合同协议,不构成诈骗。双方对李某是否具备公司授权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合同协议,公司提供内部财务审批流程文件。经核查,合同签订方与实际收款方不一致,资金流向显示多级拆分特征。仲裁委要求公司说明业务真实性,但未获有效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审核义务,对虚假采购行为负主要责任,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账户冻结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第三方支付监管要求

【分析启示】企业应建立严格采购审批机制,员工需核实交易对手资质。婚恋平台交易存在较高风险,一旦涉及资金往来应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异常应及时报警并固定电子数据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