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被冒充客服骗取3.5万元案
【标题】老年人被冒充客服骗取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7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商业纠纷,案由涉及货款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公共服务APP上办理业务时,遭遇自称客服人员的电话诈骗。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并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查看虚假网站截图。APP于2024年8月被平台下架后,张某某发现资金被骗,随即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诈骗发生;公司辩称APP已下架且无法控制第三方冒充客服行为,认为张某某存在操作失误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银行流水及APP下架通知等证据。公司承认平台存在管理漏洞但强调诈骗系个人行为。仲裁员结合网站截图真实性存疑及APP运营方责任认定,要求补充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并支付30%违约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公共服务平台需强化身份认证机制,老年人应警惕'返佣'话术,遭遇要求共享屏幕时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保留通话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