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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虚假APP骗钱法院立案

【标题】老人被虚假APP骗钱法院立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公司加盟代理岗位,后因该公司虚构平台及虚假返佣承诺遭骗,涉事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网站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加盟代理招聘信息,对方以'家居用品代理'为由承诺'先垫付后返佣'。张某某按要求向公司账户转账5000元后,被引导下载名为'XX商城'的虚假APP。在APP内,工作人员冒充客服人员要求持续充值入金,声称需完成'垫付任务'才能获得返佣。期间公司通过微信发送伪造订单截图,诱导张某某继续投入约3.5万元。三个月后平台消失,张某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平台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抗辩称系民事合同纠纷,称张某某已签署《代理协议》且存在自主投资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公司未能提供张某某签署的纸质协议,其提供的电子合同存在公章模糊、条款缺失等问题。张某某提交的微信转账记录与平台后台数据相互印证,显示公司工作人员使用虚假身份诱导其进行资金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交易平台、伪造返佣承诺等欺诈行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支持张某某主张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骗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需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垫付返佣'等投资陷阱,建议保留微信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电子证据。若遭遇虚假平台诈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支付凭证、虚假宣传记录等证据,避免因证据不足导致维权困难

分类:商业交易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