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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扫码支付补贴遭冒名诈骗被追责

【标题】员工扫码支付补贴遭冒名诈骗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公司涉嫌违规操作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与自称公司高管的李某联系。对方以'补贴补助'为由要求其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称'征信修复需脱离平台交易'。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通过微信扫码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实为陌生人员工。公司对此事不予承认,导致张某某无法追回款项。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领导诈骗,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认为转账行为属个人操作,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其提交了APP截图、转账记录及平台对话截图。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存在冒名诈骗行为,但因涉及刑事犯罪,劳动仲裁仅处理民事赔偿部分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需返还2.45万元;剩余2.45万元由张某某自行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索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0条(表见代理)、《劳动法》第50条(工资支付义务)

【分析启示】通过社交平台求职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遇资金往来应核实身份并保留证据。企业应完善内部通讯管理,防止员工账号被冒用。本案显示民事赔偿与刑事追责可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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